近日,7位教授非法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的新聞一齣,引發巨大輿論反響。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各高校紛紛收緊科研項目管理,報銷發票制度也越來越嚴格:有高校要求打車票報銷需註明往返地;在會議差旅費的報銷上,時間審核較以往更加嚴格;另有大學為項目開專用“公務卡”,採用非現金方式結算,每筆消費小票也需上交。(10月28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
  今年7月,中央巡視組向復旦大學反饋意見時指出,該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,違規現象突出。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也因此再一次引發了社會熱議。總體上說,高校等科研單位的項目經費管理,確實存在把關不嚴、支配隨意、後續核查缺失等問題,讓大筆科研經費被消耗到與學術科研毫不相關的領域,經費浪費現象嚴重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嚴格把關科研經費管理具有必要性。
  儘管如此,在收緊科研經費審查管理之後,人們發現,受到最大影響的不是那些之前談過經費管理混亂牟取最多好處的人,比如擔任一定行政職務的高校等科研單位領導,擁有較高學術職稱的專家,而是青年教師及科研人員。
  這是因為,高校等科研單位的項目經費安排,通常並無勞務費的選項,最後無法在項目成果上列名、獲得物質獎勵和學術成果分享獎勵的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,只能開具其他名義的發票,來獲得象徵意義的補償;科研項目特別是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研究項目,很多開銷無法獲得正規車票或發票,也只能通過湊餐飲、出租車發票的方式來完成報銷。現在嚴格管理項目經費報銷,不允許用連號的出租車車票來沖賬,過多的餐飲發票也會被財務人員否決,直接的受害者就將是青年教師及科研人員。
  而前面提到的那些有行政職務或較高學術職稱的人,本身就享有很高的報銷級別,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開具“假的真發票”,即由關係單位出具虛列的報銷項目來沖賬。此前曾有媒體報道,曾任北京郵電大學軟件學院院長的宋茂強在擔任某課題負責人期間,以虛列勞務人員名單的方式,私吞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高達68萬元;而原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院長陳英旭,採用編製虛假預算、編製虛假賬目等手段,將國撥科研經費900餘萬元沖賬,劃撥到自己實際控制的“殼公司”賬戶上。這些造假手法都具有高度的隱蔽性,除非知情人士向審計機關或辦案部門提供確鑿依據,否則很難敗露被查。
  綜上所述,高校等科研單位收緊項目經費管理,不能僅僅停留於低層面的發票合理性比對,將主要的核查目標指向青年教師及科研人員,而應更為果斷的清查學界的貪腐“大老虎”。筆者以為,各級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門應推動高校等科研單位,更為密切的與所在地的人民檢察院、審計部門合作,還可以委托第三方財務審計機構,全面清查清理科研項目經費。
  在嚴查科研經費腐敗的同時,科研單位項目經費管理制度也應進行調整改革。首先,無論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學科項目,還是社會科學項目,都應對講師及以下的項目人員建立起勞務補貼制度,將這部分的補貼發在明處,並明令禁止用發票沖賬的做法。其次,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節約獎勵制度,鼓勵科研人員節約經費。第三,國家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門及中國科學院、社科院等單位,可向我國香港地區、美國、日本等地區和國家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取經,建立項目成本及預算評估機制。第四,建立科研項目經費信用考核制度,對存在虛報經費等經費賬目造假的科研人員要扣減信用分數,降低等級,影響其學術等級和職稱評價,而對高信用科研人員則在相關評審時給予加分激勵。
  文/鄭渝川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嚴管科研項目經費,不能止於核查發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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